附近约24小时随叫随到-一品楼全国论坛闲聊,上门服务24小时接单微信号,全国空降服务app免费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字体【    发布时间:2012/6/11 0:00:00    文章来源:洛阳卫生考试中心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第五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涉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

 �。ǘ┥蠖ɑな恐匆底矢窨际源蟾佟⒖际阅谌莺头桨�;

 �。ㄈ┤范ú⒐蓟な恐匆底矢窨际猿杉ê细裣�;

 �。ㄋ模┲傅既な恐匆底矢窨际怨ぷ�。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承办考试机构、考区、考点三级责任制。

  第八条承办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ㄒ唬┳橹贫ɑな恐匆底矢窨际钥嘉窆芾砉娑�,负责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ǘ┳橹ḿ夷舛ɑな恐匆底矢窨际源蟾俸兔馍缶淼挠泄毓娑ú⒊械>咛骞ぷ鳎�

 �。ㄈ└涸鸹な恐匆底矢窨际钥忌畔⒋�;

 �。ㄋ模┳橹蓝ǹ际猿杉ǎ峁┛忌杉ǖズ突な恐匆底矢窨际猿杉ê细裰っ�;

 �。ㄎ澹└涸鹂际越峁耐臣品治龊涂际怨ぷ髯芙幔⑾蚧な恐匆底矢窨际晕被崽峤还ぷ鞅ǜ�;

 �。└涸鸾⒒な恐匆底矢窨际悦庾ḿ铱夂涂际蕴饪猓�

 �。ㄆ撸┲傅伎记泄乜际缘囊滴窆ぷ鳌�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ㄒ唬└涸鸨究记な恐匆底矢窨际缘目嘉窆芾�;

 �。ǘ┲贫ū究记な恐匆底矢窨际钥嘉窆芾砭咛宕胧�;

 �。ㄈ└涸鹕蠖ǹ忌矢瘢�

 �。ㄋ模└涸鹬傅伎记诟骺嫉愕囊滴窆ぷ鳎�

 �。ㄎ澹└涸鸫�、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第十条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嫉闵柙谏枨氖�。考点的主要职责是:

 �。ㄒ唬└涸鸨究嫉慊な恐匆底矢窨际缘目嘉窆ぷ鳎�

  (二)执行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ㄈ┦芾砜忌耸当牧�,初审考生报名资格;

 �。ㄋ模└涸鹞荒茏孕猩贤蛴∽伎贾さ目忌蛴∽伎贾ぃ�

 �。ㄎ澹┐怼⑸媳ū究嫉憧际云诩浞⑸奈侍�;

 �。┓⒏忌杉ǖズ突な恐匆底矢窨际猿杉ê细裰っ�。

  第十一条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提高考试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な恐匆底矢窨际员昵氡�;

 �。ǘ┍救松矸葜っ�;

 �。ㄈ┙�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ㄎ澹┍ǹ妓璧钠渌牧�。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梢晕拘S毂弦瞪炖砑灞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第十五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忌杉ǖビ杀嫉惴⒏忌�。

  第十六条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第十七条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八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ㄒ唬┦强忌资舻模�

 �。ǘ┯肟忌衅渌叵担赡苡跋炜际怨�。

  第十九条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洛阳市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01927号-1

联系电话:0379-63322216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430号